2007年泉州市实验幼儿园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我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积极开展鲤城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佘雯
副组长: 章小慧 刘丽霜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是:1、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标评估规划,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3、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奖惩办法,并负责考核、评估和兑现;4、协调校内各部门,共同做好语言文字达标工作;5、监督、检查、评估相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6、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语言文字达标评估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在园内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一)加强领导,贯彻政策法规。
我园要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常规管理、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我园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
(二)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学园要设置长期性的醒目的宣传标语、标牌;充分利用学园内的宣传栏和各班教室的板报,宣传普及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介绍规范语言文字的相关知识,创设规范语言文字的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1.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编发宣传材料、广播、推普宣传周等多种形式,在学园网站宣传推广普通话、用规范字的重要性。
2. 对园内用字(包括各种指示牌、标志牌、标语、自制教学软件、教师书写评语等等)进行检查监督。对不规范用字、错别字等提出修改意见。
(三)落实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坚持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评优和班级评优的重要条件,作为教师必备的资格条件。积极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相结合的探索,充分利用小网站,开辟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介绍普通话规范知识,汉字规范知识;发布学校创建示范校活动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和安排等等。
规范档案管理。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文件、资料、计划、总结以及相关的检查记录等等,要全部及时入档,并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四)强化培训,提高普及程度。
加强普通话口语教学,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幼儿园教学特点,强化口语教学。教师之间、师幼之间的各种交流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并通过教师和幼儿向社会、家庭辐射渗透,带动影响社会、家庭普通话的普及与提高。积极组织幼儿开展普通话口语实践活动,活动组织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趣味性强、活泼生动,以培养幼儿普通话口语能力和兴趣。积极开展每年的推普周宣传活动。
凡是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工,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泉州市实验幼儿园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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